臺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等案,8日以7000萬元(新臺幣,下同)交保,但北檢抗告成功,臺灣“高等法院”撤銷柯的交保裁定,發回臺北地院更裁。北院15日上午10時開庭審理,由于柯的交保被撤銷、恢復羈押禁見狀況,柯的律師陸正義連忙遞狀向法官聲請“律見”,柯文哲早上8點50分已到法院,隨后帶往候審室,10點法官開庭時提訊。
▲柯文哲早上8點50分已到法院,隨后帶往候審室,10點法官開庭時提訊。(中時新聞網)
據了解,由于柯上周交保前的羈押期限本來是到10月1日為止,他交保被撤銷后,理論上已恢復收押狀態,因此今天他到北院馬上被法警帶到候審室,律師也須提出聲請才能律見。今天羈押庭結束后,必須等合議庭評議、制作裁定書公布結果,期間他可能要在法警室留置,若當天沒有裁定結果,有可能被上銬還押看守所。
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起訴,去年底移審后曾短暫交保6天,保金從3000萬增加到7000萬,但北檢不斷抗告成功,最終讓柯被押回臺北看守所。歷經1年的羈押,北院5日裁定交保,柯家人周末籌錢,柯8日下午穿戴科技監控設備交保步出北院,發表近10分鐘談話痛批司法,在“小草”夾道歡迎下離開北院。北檢當晚回應柯的批評,直指其言論斲喪司法公信力,將盡速抗告。
北檢抗告理由包括:證人尚未交互詰問完畢、柯與證人接觸、柯交保后公開對被告李文宗喊話、羈押期間其社群平臺發文斷章取義法庭內容。
高院撤銷交保,認為北院1個月前才以有部分證人尚未傳喚,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裁定延押,卻又于1個月后,在還有證人尚未交互詰問情形下,認為柯滅證、串證的可行性與可能性已大幅降低,前后矛盾且理由欠備。
另外,原交保裁定:“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高院合議庭表示,本案事證繁雜,關于“證人接觸”部分,有范圍未明的疑慮,有再予詳加界定以便被告柯文哲、應曉薇明確知悉的必要。
編輯︱胡影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