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時間,遼寧省接連發生漁船傾覆事故。其中,11月10日,一艘漁船在韓國全羅北道群山市附近海域發生傾覆,2人被附近經過的貨船救起,其余9人失蹤。
事故頻發背后是否存在搞腐敗問題?據《遼寧日報》報道,全省已留置31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104人,主動投案52人。
報道還披露,11月10日發生漁船傾覆后,營口市鲅魚圈區海洋與漁業局局長徐某不僅不組織救援,反而要求船主“不要報警求救”,企圖掩蓋真相。
公開報道顯示,上文提到的徐某,全名為徐放,出生于1968年8月,2023年11月起任該職。
▲截圖來源:新華社
據新華社消息,中國駐韓國大使館11月11日發布通告,對于近期在韓國附近海域接連發生兩起中國漁船傾覆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深表痛心。
通報稱,11月9日和10日,兩艘中國漁船先后在韓國附近海域傾覆。目前共有8人獲救、2人死亡、12人失蹤。
▲這是11月9日在韓國全羅南道可居島附近海域拍攝的中國漁船傾覆現場。
11月10日晚,遼寧省漁船安全監管工作視頻調度會召開。會議指出,遼寧接連發生漁船傾覆事故,暴露出相關地區和部門思想認識不到位、工作舉措不到位。
會議強調,要以極端負責的態度、果斷有力的舉措,堅決遏制事故多發勢頭,確保漁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要深挖徹查違紀違法線索,堅決剎住不正之風,從根本上解決事故發生的深層次問題。
是否存在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的問題?是否存在當“甩手掌柜”的問題?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搞腐敗”的問題?是否存在“喊口號、行動差、務虛功”的問題?
大海上的狂風巨浪,不僅暴露了漁業安全生產監管中的漏洞和失范,更折射出潛藏其中的無視群眾利益失職瀆職、違法違規行為。
事故發生后,遼寧省紀委監委牽頭成立監督問責工作專班,對調查中發現的失職瀆職等問題依法依規從嚴處理。省公安廳指定異地立案管轄,省市兩級公安機關抽調精干力量,對漁船傾覆事故并線偵查、提級偵辦。
截至11月24日,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162人,管護30人,留置31人。公安機關共破獲刑事案件45起,采取刑事強制措施104人。在高壓震懾和政策感召下,已有52人向紀檢監察機關主動投案。
11月10日,遼營漁某船在捕撈作業時翻扣,船上11名船員落水,2人被救,9人失蹤。經全面開展調查工作,現刑事立案7起,已對14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營口市紀委監委對3名涉案公職人員立案審查調查,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經查,事故漁船船主兼船長鄭某在應對船舶檢驗檢查時,為使漁船達到出海標準,蓄意使用他人職務船員資質應付安全檢查,而相關職務船員并未登船履職。鄭某安排2名未按規定報備且無有效船員證書的人員替代出海作業,導致該漁船未達到標準,不具備合法出海作業資質。
該漁船在捕撈作業期間因未能正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存在嚴重安全風險,最終發生船舶傾覆、9人失蹤的嚴重后果。11月16日,營口市公安局對鄭某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營口市鲅魚圈區海洋與漁業局局長徐放
報道還披露,營口市鲅魚圈區海洋與漁業局黨組書記、局長徐某,在遼營漁某船傾覆后,不僅不組織救援,反而安排工作人員遲某某與船主串通,要求其“不要報警求救”,企圖掩蓋真相。目前,徐某和遲某某因涉嫌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調查。
編輯︱林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