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一名姓王(30歲)見習隊長,上月23日偕妻子游日本,期間王男獨自外出時,涉將一名日本女子拖進男廁性侵,3日后王男擬離境時被當地警方拘捕,事件發生后引起全城關注,據悉,王男現時被日方執法人員拘留并協助調查,視乎他可否與女事主和解。
據悉,王畢業于教育大學體育系,兩年前加入消防處,目前駐守黃大仙消防局,據與王男稔熟的同袍對《星島頭條》網表示,王男性格活潑,做事醒目,沒有什么異樣,對他在日本涉案被捕非常愕然。王男在中學時,為學?;@球隊隊長,非?;钴S,屬校內“風頭躉”,當時他已認識現任妻子,妻子任職空中服務員。兩年前2人結束愛情長跑注冊結婚,因疫情關系沒有度蜜月,隨著香港“復常”,上月22日二人飛赴東京度蜜月,到神奈川縣鐮倉觀光,下榻千代田區一家酒店。
至翌日(4月23日)晚上,王男向妻表示欲外出買食物,單獨離開酒店,當行至距離酒店約10分鐘步程,王男以英語兜搭一名20余歲日本女子,要求對方帶她往一家拉面店,兩人步行前往期間,有人突捉著女方手腕,拉她進入一幢商住大廈男洗手間內性侵。女事主不甘受辱報警,日本警方4月26日在酒店將擬離境的王男拘捕,他涉嫌“強制性交罪”被扣查。
本月內將決定起訴否
根據日本刑法第177條的“強制性交罪”是使用暴力或恐嚇進行性交時成立的犯罪,性交、肛門性交及口腔性交等強姦罪也會按次刑法定罪,最少可判處5年或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處20年有期徒刑的重罪。據了解,日本警方拘捕疑犯48小時內,送交檢察官處理,檢察官決定拘留與否,一旦拘留,20日內會決定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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