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立法機構10日處理行政機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覆議案,上午11時開始投票,并于下午13時開票。113位“立委”有2位白委未領票,不過仍在藍白堅定合作下,在野票票入匭 ,以60票戰勝民進黨51票,否決覆議案,其中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林憶君并沒投票。行政機構必須接受覆議結果,“總統府”也有義務公布法令并實施。根據“選罷法”三讀條文,未來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應附民眾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沒有投票。 中時資料圖
今上午全院委員會經各政黨派出代表發言后,于11時進行投票,下午1時開票,白委林憶君、黃珊珊未出席,其余111席“立委”皆完成投票。經開票后,藍白聯手以60票“反對覆議案”勝過綠營51票“贊成覆議案”, 韓國瑜宣告,決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部分條文覆議案,贊成維持原決議者超過“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之“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人數”,因此本院原決議予以維持。
行政機構必須接受覆議結果,“總統府”也有義務公布法令并實施?!肮毴藛T選舉罷免法”三讀條文主要是增訂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應附民眾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又倘提議人及連署人之民眾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記載資料不明或影印不清晰,致不能辨認提議人及連署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或民眾身份證統一編號者,該筆資料應予刪除。
此外,對于利用他人個人資料,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的情事,也一并增訂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的處罰規定。
來源: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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