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人妻,發現先生突然愛打扮與買時尚新衣,且車上留有女生發飾,某日突然在老公手機內發現一個“我們的日?!毕嗖?,內有老公與小三臉頰相貼、吃冰合照,機檢視簡訊,兩人還經常濃情密意互傳“愛你”、“要照顧妳一輩子”的簡訊,丈夫事后坦承偷吃且訴請離婚,人妻一怒下對二人求償60萬(新臺幣,下同),新竹地院判決二人需連帶賠償40萬元。
根據判決書,正宮向法院控訴,她和丈夫在2010年結婚,育有2名子女,2022年5月間,她發現丈夫開始注重外在打扮,大肆購買與以往穿著風格相異之衣著;接著,又在副駕駛座發現女性發飾,但丈夫卻是刻意裝傻,表示是同事不小心遺留在車上;原本一家人要在暑假出游,丈夫卻以工作繁忙為由藉故不去,當她帶著小孩提早返家時,發現丈夫竟徹夜未歸。
不久后,正宮在丈夫手機內發現一個名稱“2022/4/7我們的日?!敝嗖?,裡面有丈夫和小三臉頰相貼、吃冰合照,且丈夫的LINE中,兩人常以“愛你”、“要照顧妳一輩子”互表愛意,已逾越一般男女間通常之社交友誼。正宮還在丈夫換洗衣物中發現小三住處附近商店及某牧場之發票。
事后丈夫才坦承外遇,并稱2人已分手。,并提出離婚協議書,想不到隔半年后,透過友人目擊丈夫與小三在新竹北埔老街出游,正宮認為已侵犯配偶權,請求 60萬元賠償。
法官勘驗雙方簡訊,發現小三于2022年7月對男方稱:“感覺你的太太應該是很依賴你的,總有人在等著你回家”、“你擁有的是一個家”,男方回“我需要的是一個能了解我的人,我真的遇到了,所以我用心讓這個人知道我的心意”。
法官審理后認定,女方明知男方有配偶,仍有逾越男女一般社交往來之行為,造成元配精神上受到痛苦,兼衡小三侵害配偶權之行為,導致元配婚姻產生裂痕,認精神慰撫金應以40萬元為適當。
來源: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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