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調查局”查出海軍168艦隊濟陽級軍艦一名楊姓士兵,擁大陸身份證長達10年,為此,臺防務部門全面清查官兵是否領有大陸身份證;防務部門10日表示,僅全面宣導及清查,并未要求義務役男須放棄大陸身份證,即使未放棄大陸身份證,仍須入營服完兵役。
▲圖為臺灣軍隊官兵宣誓。
臺灣防務部門表示,兵役征集屬“內政部役政司”權責,依據臺灣方面的相關規定:“…因臺灣地區人民身份證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義務役男如持有大陸身份證,依法仍須完成兵役義務。
臺軍方官員說,役男有服兵役義務,只要有“中華民國國籍”,便要盡義務。
至于楊兵案例,臺防務部門調查,楊母在2012年向大陸居住地公安局申領,楊姓士兵與其2個姐姐有大陸身份證,當時,楊姓士兵未滿16歲,監護人確實可代為申領身份證。楊兵證件于2022年9月21日失效。楊男告訴國防部,楊母今年春節告知,要為3個孩子再次申請大陸身份證,他才知道這件事。
海軍表示,楊姓士兵原為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入伍后轉服志愿役士兵;近期反映入營前,在不知情下由陸配母親徑自取得大陸地區人民身份證。
此外,陸委會日前啟動清查公務人員是否持有大陸身份證、居住證,近日擴大范圍至公設財團法人、公營事業等不具公職身份證者,被批擾民。
陸委會10日透過書面回應,公設財團法人或公營事業是由政府公款出資設立,所聘用人員必須符合法律和用人標準。陸委會主委邱垂正6日提到,陸委會針對公務人員宣導并清查是否申領大陸身份證、居住證或大陸護照,如果有就會失去臺灣公職人員資格。
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