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已婚消防員阿宏(化名),在救護車載送女子小婷(化名)就醫,利用職務機會得到對方聯絡方式,兩人進而發展成“炮友關系”,還發生5次性行為。某天,消防員妻子接到阿宏同事的電話,指稱阿宏未到班、不知去向,讓她起疑心詢問阿宏,眼見紙包不住火,阿宏竟坦承一切,但卻毫無悔意,讓妻子憤而提告求償。法院最終判阿宏應賠償30萬元(新臺幣,下同)。
根據判決,人妻發覺老公阿宏行跡可疑,經常借故外出,某天她突然接到阿宏同事的電話,對方說阿宏應到班時間未到班,不清楚去向。人妻于2023年6月9日詢問,阿宏當場坦承與另一名女子小婷有不正常交往。她悲憤指出,阿宏任職于消防局,是救護車的消防員,2022年下半年執行任務,當時救護車載送小婷就醫時,阿宏便利用職務機會獲取小婷的聯絡方式,進而加LINE聯系,于是兩人發展成“炮友關系”,還發生4、5次性行為,此有對話音檔為證。
人妻得知消息后,身心遭受極嚴重打擊,生活作息無法正常,經醫生診斷罹患輕郁癥,兩人婚姻生活也因此蒙塵,信任破裂,甚至因此協談離婚,讓她痛苦萬分,因此向阿宏提告求償80萬元。
對于妻子的主張內容,阿宏表示無意見,但對于金額不同意,他說“我希望本件結束再針對離婚協議數額做處理,不是沒有調解意愿;原告請求金額80萬元過高,我希望是30萬元”。
新北地院審理,衡酌阿宏的行為態樣、對于原告權利的侵害程度、事發后的態度及愿賠償的數額,與兩造社會、經濟地位等一切情狀,最終判定阿宏應賠償30萬元精神撫慰金??缮显V。
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