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李嘉誠旗下的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長和,00001.HK)發布2024年業績報告,同時其股價在隨后的交易日中大幅下跌,短短11個交易日內市值蒸發高達323.6億港元。目前每股報 43.1 港元,總市值 1651 億港元。
財務數據顯示,長和2024年總收入約4766.82億港元,同比增長3.28%;股東應占凈利潤約170.88億港元,同比減少27.29%;EBITDA(息稅折舊及攤銷前利潤)約1251.08億港元,同比減少1.73%。
▲長和計劃出售巴拿馬運河兩端港口。資料圖片
港口及相關服務收入約452.82億港元
從長和旗下主要業務板塊來看,港口及相關服務2024年錄得收入約452.82億港元,同比增長11%,主要是由于吞吐量上升6%以及所有分部有所增長帶動,其中倉儲收入增長13%。長和方面表示,展望2025年,由于航運公司轉至新聯盟及持續地緣政治風險影響全球貿易,預計年初出現的供應鏈中斷情況可能帶來阻力。然而,亞洲及中東地區預期繼續溫和自然增長,加上現有碼頭設施擴建及策略伙伴關系加強,此部門于來年之營運業績有望改進。
長和指出,港口及相關服務部門是全球最具領導地位的港口網絡,在24個國家53個港口擁有295個經營泊位的權益。
不過,長和擬向包括貝萊德集團牽頭的“BlackRock-Til財團”出售大部分港口。
此前3月4日夜間,長和公告稱,已與貝萊德牽頭的財團就交易初步基本條款達成原則性協議。長和擬向該財團全數出售持有的和記港口控股(HPHS)及和記港口集團控股(HPGHL)股權,二者合計控制著和記港口集團80%的全球權益。此交易涉及的標的資產覆蓋亞歐美洲23個國家的43個港口,同時,長和還將向貝萊德財團出售巴拿馬港口公司(PPC)90%股權。
交易整體出售的總資產價值近228億美元,預期帶來超過190億美元的現金所得款項。
李澤鉅:將限制資本開支及新投資
零售業務板塊方面,分部收入約1901.93億港元,同比增長4%。長和指出,報告期內除店鋪人流下降及消費者信心疲弱的非東盟亞洲地區外,此部門大部分業務均表現理想。撇除非東盟亞洲地區,以當地貨幣計算的EBITDA同比增長10%。長和認為,展望未來,歐洲及東盟亞洲的業務預計可維持強勁表現,而非東盟市場之亞洲業務表現也有望通過優化店鋪網絡及推行各項策略而好轉。
電訊業務方面,長和來自CK Hutchison Group Telecom(CKHGT)的收入約883.71億港元,同比增長2%。其中歐洲3集團的收入約817.1億港元,主要是由于客戶總人數增加,加上全年分階段推行的收益增長措施已見成效,帶動客戶服務收入凈額溫和增長。
從現金流來看,長和指出,集團流動基金及財務狀況保持穩固,綜合現金和可變現投資共1294.45億港元,綜合銀行及其他債務總額共2590.59億港元。
長和主席李澤鉅表示,集團業務的經營環境預期將波動不穩且難以預測。在此情況下,集團將限制資本開支及新投資,并專注于嚴格的現金流管理。集團也將要求所有業務提高生產力并降低營運支出,尤其通過加快采用合適的新興技術工具。最后,集團穩健的資產負債表及流動資金狀況,確保集團即使在最嚴峻的市況下仍能維持強勁的財務狀況。
奉勸有關企業和人士,停止交割
3月21日,香港《大公報》發布題為《停止交割,切勿因小失大》的評論文章,作者為萬云平。全文如下:
近日,某知名港企擬將包括巴拿馬運河兩大港口在內的43個海外港口經營權拋售給美資財團貝萊德引發輿論熱議,當中不乏尖銳的批評聲。眾說紛紜間,如何洞察事件本質,可否從法律專業角度作剖析,涉事港企怎么處理才算妥當?本文嘗試逐一進行拆解。
所謂“合法交易”的實質
近年來,美國將中國定位為“主要競爭對手”和“最重大地緣政治挑戰”,并通過技術封鎖、貿易戰、供應鏈脫鉤等手段遏制中國和平崛起??刂迫蜿P鍵基礎設施是美國的重要策略之一,港口作為全球貿易的核心節點,便成為美國重點目標。巴拿馬運河是全球航運的咽喉要道,每年承擔約6%全球貿易,是中國與美洲貿易的關鍵通道。中國作為巴拿馬運河第二大用戶,外貿穩定性、物流成本直接受其營運影響,它對中國的國家利益意義重大。
今次交易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
今次拋售事件看似是“普通的商業行為”,實則須置于復雜的大國博弈背景下考量。貝萊德作為全球最大資產管理公司之一,背后與美國政府、總統特朗普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通過控制巴拿馬運河兩端的巴爾博亞和克里斯托瓦爾等港口,美國便可進一步鞏固對全球航運網絡的控制權,遏制他國發展。今次交易,正是美國企圖通過控制關鍵港口影響全球物流網絡、向中國外貿和供應鏈施壓的具體表現。因此,這不僅是企業間“普通的商業行為”,而是完美配合美國的遏華戰略。若說交易完成后將對中國經濟和國家利益造成無窮后患,也絕非危言聳聽。但即便如此,還是有人想混淆視聽,說成在合同自由下的“合法交易”。
先說交易帶來的嚴重危害。有關港口售予美資后,可能直接導致中國企業的物流成本上升,削弱其國際競爭力,對中國制造業和外貿的長期發展構成威脅,甚至對“一帶一路”倡議的推進造成沖擊。
常識告訴我們,對國家和社會有嚴重危害的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規管和制裁,包括那些以“合法手段掩蓋非法目的”的交易。那么,今次交易可能涉及哪些法律問題呢?
法理上,違反法律的形式有很多種,最常見的就是被違反的法律條文本身會直接規定違反該條文的法律后果。然而,在整個法律體系中,并非每一項法律條文都直接寫明違反的后果。例如原則性條文一般不會直接規定罰則。但是,沒有寫明法律后果不等于沒有法律效力。比如“‘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這項原則去年已被寫入香港法律,成為具法律效力的法律條文。若以此觀之,今次交易的后果是導致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受損,直接違背該項原則性條文。違反法律原則性條文也是違反法律。
有關港企如何處理為妥
日前,行政長官李家超回應事件時指出:任何交易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特區政府會依法依規處理。其實,無論在香港特區法律層面還是國家法律層面,法律體系已相當完備。特別是我國近年應對美西方打壓和涉外制裁,已經積累了豐富的反制裁經驗,形成了有效應對機制。對于損害國家利益的所謂“合法交易”,國家和特區都有法律機制應對。換言之,那些一再強調今次交易全屬合同自由下“合法交易”的說法,未免太過天真和糊涂。
中國作為法治國家,始終堅持依法治國、維護公平正義。香港特區作為國際知名的法治之都,更是以其完善的法律體系和高效的司法運作著稱。無論在內地還是香港,對于遵守法律、維護國家利益的商家企業,不僅其合法權益會受到法律的嚴格保障,社會還將為他們提供廣闊的營商空間和發展機遇。反之,對于那些輕視法律、作出損害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行為的實體及個人,其道路只會越走越窄。商業決策若只求一己之私、漠視國家利益,那么無論其算計多精、利潤多豐,與遭到國人唾棄、背負“賣國”罵名相比,孰輕孰重不言自明。
最后,從商業并購操作層面,奉勸有關企業和人士:停止交割,切勿打錯算盤、因小失大。
來源:綜合大公報、觀察者網、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