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美國華府、遭香港國安處懸紅100萬通緝的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國安處上月30日在將軍澳區拘捕郭鳳儀的父親(68歲)及二哥(35歲),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90(2)(b)及90(3)條和《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于有關潛逃者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
▲郭鳳儀遭國安處懸紅100萬元通緝。
保安局局長于2024年12月24日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刊憲,指明7名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逃犯為有關潛逃者,其中包括郭鳳儀,并指明針對有關潛逃者施行的措施。調查顯示該兩名被捕人涉嫌協助郭鳳儀更改保險單內容及企圖提取相關保險單結余。
▲郭鳳儀流亡美國。
國安處今日(2日)上午落案控告該名郭父一項“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于有關潛逃者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罪,案件將于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而另一名被捕男子則獲準保釋候查。
警方提醒市民,處理屬于有關潛逃者的資金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資料顯示,郭鳳儀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警方國安處懸紅100萬元通緝。涉案人在海外勾結反華組織及政客,以所謂“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身份進行相關工作,包括出席外國所謂聽證會,請求外國對中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制裁或敵對行動,當中包括制裁香港法官及檢控官。郭于2020年1月25日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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