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 id="oo0oo"></li>
  • <li id="oo0oo"></li>
  • <li id="oo0oo"><tt id="oo0oo"></tt></li>
    <li id="oo0oo"></li>
  • 揭大罷免內幕,翁曉玲怒批“中選會超前告發”、執法不公是事實

    發布時間:2025-05-07 16:31

    檢調日前大規模偵辦幽靈連署案,國民黨多地方黨部、黨工也遭搜索約談并羈押,其中罷免綠委吳沛憶團體“憶事無成”領銜人李孝亮被搜索約談后,以50萬元(新臺幣)交保,“立委”翁曉玲昨(6)日現身罷吳總部加油打氣指稱,就算有不法行為(涉嫌造假連署偽造文書)也應該等罷免案通過再查,成各界關注焦點。對此,翁曉玲今日再發聲,指出己不認同偽造連署,“若有違規情事,依法該罰就要罰?!?/span>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圖/中時新聞網資料照)

    “立委”翁曉玲6日前親赴罷免行動總部為李孝亮打氣,并指出若有不法行為,應該要在罷免案通過再來追究。對于外界質疑翁曉玲說法系為“踐踏良知”、“難道罷免未遂,就不用追究”,翁曉玲今日于臉書指出,“中選會”超前告發、執法不公是事實,據“中選會”資料清楚顯示,2015年至2024年間涉嫌罷免連署偽造案共8案,其中7案的告發時點是“投票先、移送后”。

    “亦即‘中選會’都是在投票日之后才移送”,翁曉玲強調,只有1件王浩宇罷免案,雖然是在投票日前移送,但也是在罷免案正式成立后才提出告發。翁曉玲也發聲自己不認同偽造連署,若有違規情事,依法該罰就要罰。

    翁曉玲表示,因這次大罷免案仍然適用選罷法舊法,故若有偽造連署的情形,仍適用刑法“偽造私文書罪”或是“違反個資法規定處理”,而偽造文書罪的重要構成要件是,偽造私文書的“結果”,必須“足以生損害于公眾或他人者”,才可能成立本罪,因此處罰的是結果犯。

    此外,翁曉玲認為,“提議”及“連署”階段,尚屬行政程序處理階段,選務機關若有發現不合格的連署書,可直接剔除不計,并不會影響公眾利益,“各級選務機關、檢調單位都應該保持行政中立,不應超前介入,以免影響人民罷免權的行使?!?/p>

    翁曉玲批評,“中選會”此次作法不同于以往,在提議連署第一階段后就進行告發,很難讓人民相信沒有政治考量,“檢調單位同樣地破壞過去辦案準則,對罷團人士進行強制搜索調查,甚而聲押! ”

    最后,翁曉玲強調,“我想所有臺灣人都有智慧可以判斷,“中選會”和“司法檢調”早已喪失了獨立性和公平公正性,他們根本不在乎人權、憲政法治和人民對司法的觀感?!敝毖源罅T免徹頭徹尾就是民進黨想要一黨獨大的政治算計,“而‘中選會、‘司法檢調’等單位,甘作綠營鷹犬,賣力配合演出,可恥至極。

    來源:中時新聞網

    熱門文章
    久久五月综合婷婷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