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中制訂附屬法例,更有效實施駐港國安公署職責,包括讓當局可以刊憲宣布公署履職場地為禁地。政府亦建議設立機制,有必要時啟動《香港國安法》第55條,讓國安公署行使管轄權等。
是次附屬法例的增訂主要是圍繞國安公署在港的權力,便利其執行職務,相對技術性,在《香港國安法》2020年訂立之初,以及去年23條立法時皆未觸及。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認為,是次新增附屬法例,未必與現存的個別案件有關,而是參考特朗普2.0時期,整體國際局勢、國安威脅的變化而衍生的現實需要,防患于未然。
與黎智英案有關?劉兆佳料未必
劉兆佳指,國安公署自2020年起已開始辦公并履行職責,按理如果需要附屬法例完善其執行機制,理應一早就有,如今才訂附屬法例,個人認為有點遲,幸好香港近幾年沒什么嚴重情況,要動用到公署出動執行,否則就可能要面對執行機制不清晰的問題。
不過總體而言,劉兆佳理解當局的研判,因現時國際形勢風云變幻,國安形勢日益嚴峻,特朗普2.0時期不確定性進一步提高。他舉例指,國家安全部黨委書記、部長陳一新今年4月發表的一篇文章,清晰闡明中共二十大以來,國家治理格局、國際形勢等正在深刻和復雜地演變,要對國家安全提出更高要求。劉兆佳指,在此大背景下,不排除美國特朗普政府會以關稅戰為武器,脅逼其他國家切斷與中國的經貿聯系以孤立中國,國安風險的嚴峻性前所未見,這種情況下盡快完善國安的執行機制,他認為是有必要的。
至于制訂附屬法例,和現存的重要國安案件如黎智英案是否有關系,劉兆佳認為未必,整體大環境下的國家安全威脅才是最核心因素。不過他不排除美國未來或試圖介入此案,導致要啟動第55條由公署介入、中央接管的可能性,“特朗普曾經說過要將黎智英案與中美貿易談判相提并論。雖然不知他是否認真,但這人做的事情實在難以預測,不確定性太多了?!?/span>
湯家驊稱一早應該做 惟劃定界線需時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政府事前有征詢行會意見,但具體討論內容不便透露。他形容有關附屬法例非常技術性,一早就應該做,“始終第55條放咗喺度好耐,萬一真正發生呢類事件時,點樣使用權力、執法指引等等行政細節,其實好有需要?!辈贿^他亦理解,2020年當初訂立《香港國安法》時,時間很有限,只及訂立主體法例,而這些涉及附屬法例的細節,需要中央和特區政府有詳細的協商、共識,才能劃定界線,這些工作需要時間。
湯家驊亦認為,是次制訂附屬法例相信與現存的事件或案件無關,而是針對大環境而言。他指國家安全是很嚴肅逼切的課題,在目前中美關系、地緣政治爭拗背景下,香港身份十分敏感,外國勢力借香港搗亂的空間仍然存在。而國安公署是中央駐港負責國安事務的機構,地位與解放軍分別不大,涉及他們的工作當然要保持隱密性,并且確保執行到位,“你闖入佢個禁地,其實等同于你喺美國走入CIA總部收集情報,梗系嚴重罪行?!?/span>
他又指,國安公署過去予社會大眾的印象,可能比較神秘,公眾未必清楚其職責、權力范圍等,如今制訂附屬法例,明確了公署在香港的職責和權力,有助消除灰色地帶,“喺法例上寫返清楚,等香港公職人員有例可依,市民亦都知多少少公署做緊咩,防止以后有無謂的揣測、誤會同恐慌,都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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