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薛姓男子為了保住家中的香油錢,竟不顧女友哀求反抗,不僅放任薛姓友人硬上女友,甚至還在門外把風,后來又再住處性侵女友。橋頭地院審理,依法判處葉男2次性侵,各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并執行刑2年半,薛男則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缮显V。
判決指出,A女與男友薛男同居期間,透過男友介紹而結識經營手機店的葉姓男子,而葉男本身患有輕度至中度智能障礙,后來竟在手機店房間內,不顧A女激烈反抗,第1次性侵得逞;5月28日,葉男又在手機店的房間內,再次向A女伸出魔爪,第2次性侵得逞。
“葉男當時進來手機店房間脫我褲子,我用腳踢他還有反抗,薛男救在旁邊用唇語叫我忍耐后就離開…我當時一直哭”、“因為薛家的香油錢,都是葉出的”。A女主張,盡管她一直對薛男明確表達不想發生性行為,但他卻眼神示意、唇語稱沒有關系,甚至還走到手機行的柜臺把風。
同年8月下旬,薛男欲火難耐,無視女友反抗意愿,并在住處性侵A女,導致A女身心飽受極大傷害,憤而提告。
庭上,葉男坦承確實曾在手機店的房間與A女法師2次性行為,但卻堅稱二人是合意性行為,并強調A女指證前后有瑕疵。薛男則主張,他得知A女懷孕后,曾向女方的家人一起討論日后是否結婚,但卻堅決否認自己性侵A女,甚至一再辯稱:“我是喜歡同性,當時我與陸XX交往、同居,沒有和A女發生性關系”、“A女還有跟其他人發生性關系,懷孕也未必是我所造成,至于A女自稱被打,也無法確定是被誰打”等語。
橋頭地院審理,依據A女在警詢時的證詞,對提問皆能充分理解并就案情說明,描述犯罪過程時非常仔細,推斷應出于記憶與經歷,難以即刻憑空虛構,因此對其陳述予以采信,依法判處葉男2次性侵,各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并執行刑2年半,薛男則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缮显V。
來源: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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