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小萱與男子阿國(均化名)是大學同系的學長學妹,某日傍晚阿國前往小萱的宿舍,竟然獸性大發,不顧她緊抓褲頭表示拒絕,竟強行脫掉褲子及內褲,小萱雖強力推拒及瘋狂尖叫,還大聲哭喊:“不要、拔出來、好痛”,還是慘遭手指插入下體內2次。小萱不甘受到侵犯,向校內性平會申請調查并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阿國對于犯行坦承不諱。法官認,阿國對小萱做出強制性交之犯行,行為固屬不該,但念及阿國在案發時年僅21歲,尚在就學中,年輕識淺,思慮不周,當時2人雖非男女朋友,但案發前2人曾擁抱、接吻,此經雙方證述時說法一致。
法官考量,雙方處于曖昧階段,阿國一時未能克制自身性欲,對小萱犯下本案犯行,其犯后已坦白認錯,并與小萱成立調解,并當庭道歉,且已支付全數賠償金新臺幣89萬元。
法官認,阿國雖未能獲得小萱原諒,仍堪認他努力彌補過錯及對小萱所造成之傷害,已經深具悔意,并考量其犯罪手法,若對阿國科以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之法定最低度刑3年有期徒刑,猶嫌過重,依刑法第59條規定減輕其刑。
來源: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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