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姓女子去年發現鄒姓男友劈腿,私下與另名女子交往嘿咻,強行拿走鄒男手機,取得鄒男與情敵的性愛片、裸照后,傳訊息恐嚇情敵提供個資,并且勒索須支付每部性愛片50萬元(新臺幣,下同),不然就散布性愛片,但由于對方拒絕提供個資及金錢,并向警方報案,臺北地檢署依強制、恐嚇取財未遂罪起訴鐘女。
另外,鄒男也因手機被鐘女搶走,報警控告鐘女強制罪,警方仍在偵辦中。
起訴指出,鐘女與被害女子素不相識,因鄒男同時與鐘女及被害人交往,鐘女發現后心生不滿,去年12月14日利用與鄒男投宿新北市板橋區某飯店機會,擅自取走鄒男手機后,登入鄒男的云端帳號,取得鄒男與被害人的性愛影片以及被害人的裸照。
鐘女隨即以鄒男手機傳訊息給被害人,恫嚇被害人若不提供其個資,并支付每部性愛影片50萬元的話,就散布她的性愛片。但被害人不為所動,未依鐘女指示提供個資及交付款項,并向警方報案。
來源:中時新聞網
專題 更多 >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