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女子小云(化名)與男友分手后一直郁郁寡歡,而男友的好朋友阿周(化名)則先后邀約對方看電影、在住處聊天安慰,未料卻趁機將對方壓倒在床,性侵得逞。法官審理,依強制性交罪判處1年8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
判決指出 ,阿周是小云前男友的好兄弟,兩人于2021年5月12日相約前往看電影,而阿周等電影結束后散再邀對方至住處聊天。不過阿周卻認為小云只身前來、有機可乘,竟在隔天凌晨十分,無視她表示拒絕的意愿,竟強行將她報到床上,并以身形優勢趴壓在上,再趁機撫摸胸部、下體,性侵得逞。
事發后,阿周擔心惡行曝光,于是拍攝小云當時衣衫不整的模樣進行恐嚇,還竊錄哭成、談話,并威脅稱:“不要講出去,不然把系爭錄影傳出去,讓你身敗名裂”。為此,小云前往警局報案,訊后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認為阿周為逞一己私欲,竟性侵小云導致她身心受創,甚至為了避免東窗事發還出言恐嚇,實屬不該,并審酌其坦承犯行,也與受害者達成和解并賠償60萬元,另衡量其年紀尚輕、仍就讀大學,犯后曾主動聯繫小云向她道歉,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1年8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且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緩刑期內諭知付保護管束。
來源: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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