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5日起對中國電動汽車加征臨時反補貼關稅,最高稅率37.6%。對此,商務部宣布,10日起就歐盟《外國補貼條例》調查中采取的相關做法,進行貿易投資壁壘調查,主要涉及鐵路、機車、光伏、風電、安檢設備等產品。調查應在2025年1月10日前結束,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25年4月10日。
▲中國電動車正在港口等待裝船出港。
據商務部網站消息指出,商務部6月17日收到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正式提交的申請書,請求就歐盟依據《外國補貼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對中國企業調查中采取的相關做法,進行貿易投資壁壘調查。
商務部指,經審查,申請人、申請書及相關證據材料符合相關規定,并依據《對外貿易法》第36條、第37條及《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第12條、第35條的規定,商務部決定自10日起就歐盟《外國補貼條例》調查中采取的相關做法,進行貿易投資壁壘調查。
公告表示,被調查措施為歐盟依據《外國補貼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對中國企業開展的初步審查、深度調查以及突襲檢查等調查中采取的相關做法。 涉及產品則包括申請人提出申請時,主要涉及鐵路機車、光伏、風電、安檢設備等產品。
公告指,根據《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的規定,商務部可以采用問卷、聽證會、實地調查等方式向利害關系方了解情況,進行調查。 調查應在2025年1月10日前結束,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25年4月10日。
全文:
商務部于2024年6月17日收到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申請人)正式提交的申請書,申請人請求就歐盟依據《關于扭曲歐盟內部市場的外國補貼條例》(《外國補貼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對中國企業調查中采取的相關做法進行貿易投資壁壘調查。
商務部依據《對外貿易法》和《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有關規定,對申請人的資格、申請調查的措施、申請調查措施所涉及的產品、申請調查措施造成的負面影響及相關證據材料進行了審查。
經審查,申請人符合《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第五條關于申請人資格的規定。 申請書及相關證據材料符合《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關于啟動貿易投資壁壘調查所要求的申請書內容及有關證據的規定。
根據上述審查結果,依據《對外貿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及《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第十二條、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商務部決定自2024年7月10日起就歐盟《外國補貼條例》調查中采取的相關做法進行貿易投資壁壘調查。
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立案調查: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商務部就歐盟依據《外國補貼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對中國企業調查中采取的相關做法,進行貿易投資壁壘調查。
二、被調查措施及涉及產品:
歐盟依據《外國補貼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對中國企業開展的初步審查、深度調查以及突襲檢查等調查中采取的相關做法。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主要涉及鐵路機車、太陽能光伏、風電、安檢設備等產品。
三、調查程序:
根據《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的規定,商務部可以采用問卷、聽證會、實地調查等方式向利害關系方了解情況,進行調查。
四、調查期限:
調查應在2025年1月10日前結束,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25年4月10日。
五、查閱公開訊息:
利害關系方可在中國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下載或到商務部貿易救濟公開信息查閱室查找、閱覽、抄錄并復印本案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的非保密文本。 調查過程中,利害關系方可通過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查詢案件公開信息,或到商務部貿易救濟公開信息查閱室查找、閱覽、抄錄并復印案件公開信息。
六、對立案的評論:
利害關系方對立案相關問題的評論,應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20天內將書面意見提交至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