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有夫婦為了買房又繼續霸住公租屋,使出假離婚一招。期間,女方買彩票中得500萬元人民幣,便積極部署離婚,企圖獨吞獎金。男方在完成離婚手續后,發現前妻隱瞞中獎一事,告上法庭,獲法官判前妻要回吐一半獎金。
▲江西有婦人在中了500萬元人民幣獎金后,即與夫離婚,被法院判分一半獎金出來。
據《瀟湘晨報》報道,江西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法院近日通報一宗案例,指齊先生與陳女士再婚,并育有一子。雙方后因想既保留所住的公租房,又多買套商品房,于是假離婚,但仍繼續同居。
二人之后簽訂《離婚協議書》并作離婚登記,雙方未對夫妻財產作分割。
協議離婚后,陳女士購買一套商品房,齊先生向陳女士支付購房款19.5萬元。之后,雙方經濟往來頻繁,齊先生、陳女士及孩子陸續在公租房、商品房內共同生活居住,并共同經營廣告業務。
2022年5月10日,陳女士花費2元購買1注福利彩票,中獎500萬,收到稅后獎金400萬元,未將此事告知齊先生。
2022年8月9日,二人對所購買的商品房進行協商,并擬定收條,約定離婚后購買的房產歸陳女士一人所有,并由陳女士向齊先生支付補償款25萬元整,從此雙方無任何感情經濟糾紛。
陳女士當天向齊先生支付現金25萬元,并在收條上簽字。次日,齊先生搬離商品房。不久,齊先生發現陳女士隱瞞其中獎事宜,遂訴至法院。
無法確定資金屬個人
章貢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齊先生和陳女士協議離婚后,一直未辦理復婚手續,雙方共同生活至2022年8月,該期間屬于同居關系。根據齊先生提交的聊天記錄,可以證實在協議離婚前雙方并無感情糾紛,僅是為家庭利益購置商品房。
離婚時,雙方并未對夫妻關系存續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處理,離婚后,雙方繼續共同生活,經濟往來頻繁,并共同經營廣告業務。
陳女士出資2元購買1注福利彩票中獎500萬元(稅后400萬元),因雙方經濟混同,陳女士出資的2元,無法區分來自其個人財產,還是來自齊先生個人財產,亦或來自共同財產。
因此對該筆獎金500萬元(稅后400萬元),應當視為雙方等額享有。該獎金實際由陳女士領取,因此陳女士應當向齊先生支付200萬元。
綜上,法院依法判決由陳女士向齊先生支付福利彩票獎金200萬元。一審宣判后,陳女士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