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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行政院”發言人涉接受性招待遭起訴,和“小蕓”等發生16次性行為

    發布時間:2024-08-15 18:15

    臺灣領導人賴清德愛將、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涉貪及接受性招待,臺南地檢署15日偵查終結并提起公訴,建議法院從重量刑。陳宗彥否認犯行并發出4點聲明,強調將到法院努力證明自己的清白。

    陳宗彥

    ▲臺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中時

    58歲的陳宗彥曾任臺南市政府新聞處長、“民政局長”及“行政院”發言人,是曾任臺南市長、“行政院的賴清德愛將。

    民眾黨“立委”陳琬惠去年2月踢爆,陳宗彥在臺南市政府任職期間,多次不當接受業者性招待,常態召妓,并在記者會公開疑似其召妓的LINE對話截圖。陳宗彥傍晚否認“喝花酒”指控,稱是對他人格毀滅,但晚上決定請辭“行政院”發言人。

    臺南地檢署重啟偵查,今天偵結起訴,比對“監察院”資料、民眾告發及監聽內容,確認陳宗彥和“小蕓”、“愛佳”、“愛玲”等3名女子發生16次性行為,其中10次是性交易,每次代價新臺幣1萬2000元,2次是性招待,4次狀況不明。

    地檢署認定陳宗彥受領政府俸祿,卻未潔身自愛,未和酒店業者保持距離,貪圖性招待而收受不正利益,有害公務員廉潔自持要求,玷污、褻瀆公務執行的純正,敗壞官箴,嚴重破壞臺灣公務員清廉形象,且自始否認犯行,犯后態度不佳,未自動繳交犯罪不法所得,建請臺南地方法院從重量刑,依法宣告褫奪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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