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薛姓潛水教練,接待已婚女學員小寧(化名)時竟利用對方的單純,并假借按摩名義,對她猥褻得逞。法院審理,依照強制性交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潛水教練接待已婚女學員時,竟假借按摩名義,對她猥褻得逞。(圖:shutterstock/達志)
判決指出,薛男為潛水教練,也是屏東恒春一處潛水民宿的老板,平常提供潛水教學課程作為部分的收入來源。小寧因丈夫介紹,從而結識薛男并至墾丁學習潛水,不料碰面當天因氣候導致視線不佳,不宜下水;薛男經過考量,決定將她帶去與朋友聚餐、喝酒。
期間,薛男察覺小寧年紀尚輕、個性活潑單純,且相較容易輕信他人,竟色心大起,借口“身體很多氣結”為由,提出要幫小寧按摩,并提醒須穿寬松衣物,不能穿內衣。對此,小寧雖感怪異,但因自身有按摩經驗,因此不疑有他。
按摩時,薛男在床鋪上循序漸進地幫小寧按摩,再提出乳腺按摩要她脫去上衣,卻沒想到他竟趁腿部按摩時,將手伸到下體,并滑進內褲猥褻得逞,更開口詢問:“你有看過A片嗎?打過野戰?”小寧大驚失色,一時間腦袋空白,但隨著薛男舌頭舔胸部等得寸進尺的行為,她才起身喝斥試圖阻止;薛男則回:“我是你兄長,相信UNCLE,我不會想跟你做愛,我是為你好,我把你當妹妹”。
隨后,薛男提議二人一起外出散步,最后再各自回房。小寧這一次特別將房門反鎖,隔天早上趁著雨勢火速離開,并到警局提出告訴,于性侵鑒定的報告里,甚至采集到她胸部上與薛男相符的DNA。
屏東地院審理,審酌薛男犯后坦承罪行,與小寧達成和解,依強制性交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缮显V。
來源: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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