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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木工找少年拉女同學“1次1萬”性交易,2個月大戰4次慘了

    發布時間:2024-08-25 10:20

    一名在桃園擔任木工的男子,因為妻子中風無法排解性需求,于是透過網路認識的少年,安排女同學與他性交易賺零用錢,2個月內以每次1萬元(新臺幣,下同)代價,4次與少女在摩鐵性交易。校方察覺少女行為有異,經輔導詢問后大為震驚,立刻通報警方。桃園地院審理后,男子坦承犯行,且與少女及家長調解并賠償完成,依照與未滿14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共4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7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可上訴。

    示意圖

    ▲木工找少年拉女同學“1次1萬”性交易 。(圖:shutterstock/達志)

    根據判決書,擔任木工的男子阿國,透過在網路上認識的少年,替他介紹性交易之少女,少年于是又透過友人安排少女,以每次性交易1萬元代價,聯系同學小美與他性交易4次,直到學校發現小美有異,在老師詢問下才得知,于是立刻通報校方及警方。

    阿國出庭時坦承犯行,法官也提出警方搜查之少年與阿國、少女通話紀錄截圖、摩鐵監視畫面等,讓阿國啞口無言。

    法官認定,阿國為明知少女是未滿14歲之少年,心智發育尚未臻健全,對于性自主能力及身體自主判斷能力均尚未成熟,竟未能克制情欲,與少女合意以支付對價方式為性交行為,對少女身心健全、人格發展產生不良影響。

    法官念及他坦承犯行,且與少女及家屬和解,考量他沒有前科,還要照顧中風配偶等因素,依與未滿十四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共4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7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行政法人或其他符合公益機構團體提供240小時之義務勞務,并接受法治教育10場次,仍可上訴。

    來源: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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