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收賄500萬(新臺幣,下同),遭桃園地檢署依貪污罪嫌收押47天,桃檢昨日依貪污罪嫌起訴鄭文燦等人,經4小時的移審庭庭訊,于凌晨1時30分完成評議,鄭文燦以2800萬元具保并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鄭文燦28日清晨5時2分完成具保踏出桃園地院,鄭文燦面無表情、全身消瘦、白發蒼蒼,不說一語便上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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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同律師于5時2分踏出地院門口,鄭文燦身穿襯衫、戴著口罩,肉眼可見鄭身型消瘦不少、臉頰也不再豐腴,鄭面無表情、不發一語與鄭文彬搭乘車輛離開。(中時新聞網)
27日晚間9時30分,桃園地院開移審庭,28日凌晨1時25分評議結果出爐,裁定廖家興依60萬元交保、廖力廷依25萬元交保、廖俊松依110萬交保、侯水文依205萬元交保、鄭文燦依2800萬元交保并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28日2時41分鄭文燦大哥鄭文彬親自攜帶登機箱及紙袋進入地院,于3時14分再度攜帶登機箱及紙袋入院點交金額,約5時點交金額完成,鄭文燦同律師于5時2分踏出地院門口,鄭文燦身穿襯衫、戴著口罩,肉眼可見鄭身型消瘦不少、臉頰也不再豐腴,鄭面無表情、不發一語與鄭文彬搭乘車輛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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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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