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一名現役軍人阿德(化名),在網路“探探交友軟體”而結識小六女童小美(化名),2人很快成為男女朋友,阿德竟在小美的學校內對小美親吻嘴巴、以手撫摸小美胸部及下體,后來因為小美在校內身心健康狀況調查表中分數異常,才被發現,小美母親提告后和解,阿德被依現役軍人對于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猥褻之行為,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缮显V。
判決指出,阿德與小美于112年5月間,在網路“探探交友軟體”而結識,為網友關系。阿德于112年5月27日中午,與小美相約至嘉義縣某小學散步聊天,阿德明知小美為未滿14歲之人,竟基于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猥褻行為之犯意,在該小學附設幼稚園旁、一年級教室前廁所走道、幼稚園廁所、美術教室等處,親吻小美嘴巴、以手撫摸小美胸部及下體,接續多次對小美為猥褻行為。嗣于112年10月間,小美在校內身心健康狀況調查表中分數異常,經老師詢問小美得知上情并進行通報,始查知上情。
阿德到案后,坦承知悉小美當時就讀小學六年級之事實,然否認有對小美為猥褻行為,辯稱:我只有對小美勾肩搭背、摟腰、親臉,沒有撫摸小美胸部及下體云云。
法官調查發現,蔣男于事后傳送“我覺得我今天這樣太沖動了”、“我真的真的很對不起”、“主要是我的問題 是我沒想好反而先沖動的”、“我真的覺得我們在一起的發展太快了”,小美則回應“我難過是因今天的事情,是因為信任才讓你這樣子...”、“因為真的很緊張,很害怕遇到認識的人...”、“雖然你今天做出這件事...”,倘被告僅系對被害人小美勾肩搭背、摟腰、親臉等初交往男女朋友之自然舉動,應不會稱自己“太沖動”、“先沖動”,小美也不會回應“因為信任才讓你這樣子”之內容。
法官審酌,被告知悉小美為未滿14歲之少女,身心發育尚未健全,就性行為之智識及判斷能力未臻成熟,為滿足一己私欲,竟對未成年之小美為猥褻行為,對于小美之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有不良影響,實屬不該,并衡酌其坦承犯行,已與告訴人即小美之母、小美達成調解,賠償其等損失完畢;考量蔣男與小美案發時為男女朋友關系,依現役軍人對于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猥褻之行為,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缮显V。
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