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案,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被定罪,今日(19日)判刑,主腦戴耀廷判囚10年;執行初選的民主動力趙家賢判囚7年;三投三不投發起人吳政亨判囚7年3個月;組織者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墨落無悔》聲明發起人鄒家成判囚7年9個月;何桂藍判囚7年;“長毛”梁國雄判囚6年9個月;黃之鋒判囚4月8個月。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午(19日)見記者時表示,判刑認為已反映罪行嚴重性,向社會清楚表達任何危害國安不會姑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必須予以嚴懲。當局會研究個別人士刑期,考慮是否提出上訴。
鄧炳強續指,指有關人士以街頭手段,令香港社會和市民受無窮傷害和苦難,指有關定罪人,為達個人目的不理,香港市民死活,戴提出的攬炒十步曲更有“有革命的主張”。他強調目前國安風險仍存在,外部勢力持續找機會政擊香港,社會仍有極端份子,海外人士不斷抺黑香港19年后形成本地恐怖主義,恐怖主義有地下化趨勢。
35+顛覆案,今早(19日)10時于西九龍法院就判刑,一號戒備信號生效情況下,數百人包括脫罪被告李予信在場冒雨輪候,人龍圍繞法院大樓伸延至英華街。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亦有到庭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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