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前勞動部門負責人許許銘春被爆料在2022年用“就業安定基金”365萬元(新臺幣,下同)舉辦演唱會,結果卻自己唱了半小時,遭民代告發涉嫌貪污,臺北地檢署26日分案,將許銘春列為他字案被告,不排除約談許到案說明。至于前勞動部門北分署長謝宜容被控挪用資金購買伴手禮部分,北檢審酌新北檢已將謝限制出境,將改列偵字案被告,因此擬移轉新北檢調查。
▲許銘春被控用公帑舉辦個人演唱會涉嫌貪污。
臺灣勞動部門“勞發署”北分署吳姓公務員在辦公室輕生,爆出北分署長謝宜容疑長期職場霸凌,而提拔謝宜容的前勞動部門負責人許銘春則被爆料在“勞發署”2022年用就安基金舉辦的“敬!前進的光 性別工作平等法20週年音樂會”,登場唱了超過半小時,形同用公帑辦個人演唱會。
有民代25日到北檢告發許銘春涉嫌貪污,謝宜容另涉及挪用北分署183萬余元采購禮品贈送親友,北檢分案將許銘春與謝宜容列為他字案貪污被告。
但由于謝宜容被控犯罪行為在新北市新莊區的北分署,管轄權屬于新北檢,加上新北檢已對謝女限制出境、出海等強制處分,因此謝女將被轉為偵字案被告,新北檢對謝女具有絕對管轄權,北檢將在厘清管轄權后,擬將案件向臺灣高檢署聲請移轉至新北檢偵辦。
來源: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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