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07年發生一宗震動全國的恐怖謀殺肢解案。 主犯是年僅19歲女大學生,在“天上人間”夜總會兼職時,獲39歲富貴大叔包養,每月獲3萬人民幣花費仍未滿足,與男友策劃犯案, 殺死金主謀財后將對方肢解成260多份棄尸,最令外界心寒的,該女子竟用DV攝錄機拍下肢解過程。
▲受害人被肢解成260多塊分棄多處。 示意圖。 網圖
2007年12月19日,云南麗江公路管理總段路橋施工隊項目經理、39歲的工程師木鴻章失蹤。 兩日后,木的車輛在麗江城郊玉河中村找到,距離麗江天上人間夜總會約300米。 警方在22日,于玉龍縣護城河一帶發現木鴻章被肢解成260多塊的尸塊被拋棄于多處。
警方經調查,翌日分別拘捕張超、謝宏及陳光呂3人,涉嫌搶劫殺害木鴻章,并將木肢解棄尸。
疑有性虐癖惹殺身禍
案情指,來自北京的19歲女主犯張超,是云南大學旅游文化學院(現麗江文化旅游學院)經濟系工商管理專業大二女生。
張超父母是下崗煤礦工,家境不佳,張超于是在麗江的“天上人間”兼職,認識了被指是“姑爺仔”的男友謝宏。 張超為滿足男友的花費,接受在夜總會顧客木鴻章的包養。 案發后報道指,木鴻章每月會給予張超3萬元作花費。
之后,有傳張超因不滿木鴻章愛與她幽會時施虐,另一說法是張超曾為木鴻章在麻將桌上贏了12萬元,卻只獲木給予2萬元而心生不滿。 于是聯同謝宏策劃搶刧木鴻章。
▲張超(右起)、謝宏及陳光呂三人聯手謀財殺人受審。 網圖
牙簽刺甲縫逼問銀行密碼
謝宏找來好友陳光呂到麗江協助,先購買好尼龍繩、橡膠手套等作案工具,于2007年12月19日由張超將木鴻章騙至自己的出租屋,由謝、陳制服對方,三人用牙簽刺入木鴻章的手指甲縫,逼他說出銀行提款卡密碼,前后取走十多萬元。
案情指,眾人在逼問出密碼后,謝宏曾提議釋放木鴻章,但被張超一力反對,指必須殺人滅口并碎尸,一來泄憤,二來防止被人發現他們犯案,于是用尼龍繩將將木鴻章勒死。
三人用菜刀、匕首及水果刀等工具將木鴻章肢解為260多塊,更驚悚的是,張超用DV攝錄機把肢解過程拍攝下來。
▲張超被同學形容為面容清秀、身材勻稱且懂得打扮。 網圖
傳張超懂法醫學操刀分尸
案件公開后,網上有自稱云南大學旅游文化學院教師的人發帖稱,張超高中學習過法醫學,因云大旅游管理學院沒有該科,才轉修其他專業。 有報道引述知情者指,從尸體情況看,動手分尸的人確實很專業,疑是張超親自肢解木鴻章。
最后,木鴻章的尸塊,被放入準備好的黑色塑料袋和編織袋包裝并加入石塊,用木鴻章的汽車運到玉龍新縣城拋到護城河不同地點。
同月23日,張超在麗江被公安拘捕,謝宏、陳光呂在昆明被捕。
案發后,有媒體訪問到張超的同學,在同學眼中,張超面容清秀、身材勻稱且懂得打扮,但談吐有一股19歲女孩罕有的社會味。
張超逃過死刑
麗江市中院2008年6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三人犯搶劫罪,謝宏、張超判處死刑,陳光呂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后三人均不服提出上訴,云南省高院維持原判。 但案件報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時,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張超沒有直接參與殺死被害者,有可能是被謝宏利用犯案,改判其死緩。
2009年4月17日上午,謝宏在麗江被執行槍決。
2011年張超的死緩改為無期,之后再有多次減刑,張超將可以在2031年6月11日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