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案,47人2020年協議立法會過半后無差別否決財案,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否則特首須解散立法會再辭職。47人翌年3月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罪成,上月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繼早前黃碧云、何桂藍等5人不服定罪刑期申請上訴,林卓廷、吳政亨及彭卓棋亦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申請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紀錄顯示,案件暫未排期。
▲左起林卓廷、吳政亨、彭卓棋亦提出上訴。資料圖片
林卓廷判囚6年9個月;吳政亨判囚7年3個月;彭卓棋判囚6年半;何桂藍判囚7年;《墨落無悔》聲明發起人鄒家成判監7年9個月;余慧明判監6年9個月;黃碧云及楊雪盈均判監6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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