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臺積電工程師小明與妻小分隔兩地,老婆小君提議請年齡可當阿公的同事老王(均化名)幫忙接送小孩。沒想到,小君與老王擦出愛火,2人4年發生224次性行為,地點相當多元,包含汽車旅館、高鐵橋下、停車場等,還生下一名男嬰。事后小君謊稱遭老王性侵,要老公幫忙搜證,未料小明發現妻子與老王的曖昧對話,憤而向2人求償200萬(新臺幣,下同)。法院審理,2人共同操弄小明,判連帶賠償100萬元。
▲臺積電工程師的妻子外遇阿公級同事,2人4年四處激戰224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判決指出,小明與小君于2019年5月20日結婚,共同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因在臺積電工作的關系,小明平時住在新竹,小君則與孩子居住在臺南,由于小明無法于平日接送小孩,于是妻子提議請同事老王幫忙接送。小明認為,老王的年紀足以當小孩的祖父,應該是出于對晚輩的關愛,便同意老婆的請求,并偶爾邀請老王參與家庭旅游。
然而,小君與老王竟因此擦出愛的火花,2人私下相約出游還發生上百次性行為,時間長達4年之久,小君還傳曖昧訊息給老王“以后愛愛的時候,可以確實用沐浴乳清洗干凈嗎?…除了享受愛愛過程,你也要愛護我的身體”。離譜的是,兩人還在2023年1月間生下1個小孩,并交給被蒙在鼓里的小明扶養。
小君謊稱自己遭到老王性侵,因此罹患斯德哥爾摩癥候群,她自爆與老王在公司是不同部門,于2018年至2021年分別遭性侵4次、61次、99次、60次,地點通常在汽車旅館、高鐵橋下、停車場或女方家,哭訴自己害怕失去工作,加上欠老王錢,最初抵抗幾次無效后就放棄。于是,小君請小明幫忙搜證,未料小明卻在期間發現老婆與老王的曖昧訊息,他勃然大怒立刻提起離婚及否認子女之訴。
法官發現,小君多次傳送“愛你”貼圖給老王,還稱呼對方為“親愛的”,甚至在小明知道2人發生性行為后,仍傳送“沒有阿公(老王),我的世界就毀滅了”、“阿公就是比你們都還重要”、“就是看到阿公我會很開心,阿公消失我會很生氣難過”、“講的更白話一些,我覺得我可能真的愛上阿公”、“明天我不會再去堵他了,星期一我偷看阿公的手機,發現他封鎖我的line”等訊息給小明,表達對老王的感情。
新竹地院審理,小君與老王侵害原告小明的配偶權時間長達4年,期間發生224次性行為,還生下1子給不知情的原告扶養,老王以長輩之姿若無其事參加原告與小君的家庭旅游、聚餐,2人共同操弄原告,而小君謊稱遭老王強制性交及罹患斯德哥爾摩癥候群,找借口博取同情,最后判決小君與老王需賠償原告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全案可上訴。
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