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一名22歲新加坡留學生,涉嫌非法禁錮1名15歲中國少女,于馬來西亞受審。被告拒承認控罪,法庭并駁回被告保釋申請。
▲馬來西亞新山毗鄰新加坡,圖為連接兩地的新柔長堤。美聯社
被告來自東莞新加坡留學
綜合馬來西亞媒體報道,被告黃小南(譯音),涉于11月24日凌晨4點08分,在新山火車站路的一家酒店,綁架該名15歲少女,企圖將其秘密禁錮。被告與受害人都是中國公民。
根據起訴書,黃來自廣東省東莞市。其代表律師受詢時透露,其當事人為一名新加坡大學生,也不清楚當事人及受害人的關係。
主控官向法庭指出,被告的罪行嚴重,不可被保釋,并指他來自中國,在馬國沒有親屬,因此有逃跑風險。主控官強調,案件性質嚴重,法庭應考慮其嚴重性。
法官最終拒絕批準被告保釋,并擇定將案件于明年1月27日審訊。
據早前報道,該名在新加坡求學的15歲中國籍少女,于11月24日從新山關卡進入馬國,過后被帶到彭亨州關丹藏匿。
黃的上述行為觸犯刑事法典第365條文(非法禁錮),一旦罪成,面臨長達七年的監禁及罰款。
柔佛州總警長古瑪11月27日發文指,一名48歲中國籍男子26日向警方報案,指他在新加坡上學的女兒25日沒有到學校上課,相信是被人擄走。柔佛州警方于11月26日在關丹尋獲少女行蹤,并逮捕一名22歲的中國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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