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人破壞軍婚罪遭判刑。不過,今次被告是女子,她因與現役軍人的丈夫同居,并誕下一子,在福建被判囚18個月。
▲有女軍人丈夫出軌,涉事的“小三”被判囚18個月。
據深圳新聞網報道,被告施某在2023年4月,明知劉某是現役軍人的丈夫后,仍然與其同居。直到2023年9月,兩人的關係被劉某的配偶發現。而施某還產下一子,經鑒定,劉某為胎兒的生物學父親,隨后,劉某的配偶報警。2024年3月,經警方通知,施某主動投案。
鼓樓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表示,現役軍人時常需要在營區工作無法回家。施某在得知劉某是現役軍人的丈夫后仍與之同居,其行為已構成破壞軍婚罪。而在案發后,施某仍然與劉某保持同居狀態。經鼓樓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施某因犯破壞軍婚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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