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檢署起訴京華城案,臺北地院2日“三度三關”三開接押庭后,裁定將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和柯競辦財務長李文宗4人羈押禁見后,沈、應、李3人陸續具狀提抗告,由于4人最后抗告期限在11日,因此柯文哲律師團也趕在今天中午抗告期限前遞狀抗告。臺北地院最快下午將把4人抗告狀送至臺灣高等法院。
▲臺北檢察署
柯文哲在北檢偵辦京華城案期間,對于檢察官去年9月5日聲請羈押禁見、11月1日聲請延押禁見,均未提起抗告,已經創下司法首例。而北檢在起訴京華城案后,不服法院接押庭裁定在押被告交保裁定,兩度提抗告,亦為極其罕見的司法案例。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4名被告因涉京華城等弊案遭北檢起訴,北院接押庭裁定4人重金交保,甚至諭知配戴電子腳鐐等科技監控,但北檢不服,兩度抗告成功,北院再度開庭后,本月2日認為柯文哲4人涉犯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串證、逃亡之虞,諭知羈押禁見,4人交?;謴妥杂缮聿?周又被羈押回籠。
之后沈慶京在3日率先提抗告,8日李文宗也提抗告,9日應曉薇提抗告,北院承審合議庭等4名被告的抗告案“到齊”后,將4人抗告案一併移送高院,由高院裁定是否維持羈押處分。
來源: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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