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一名人妻娜娜(化名)偷吃一名武術教練阿龍(化名),兩人2、3天就會見一次面,幾乎每次都會發生性行為,娜娜也因此懷孕生子。然而,娜娜老公以為孩子是自己親生的,直到離婚后才得知一切,讓他崩潰地向阿龍求償百萬(新臺幣,下同),并要求返還撫養費用。最終法院判阿隆應賠償60萬元,可上訴。
▲人妻偷吃武術教練還生子。(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根據判決,人夫與妻子娜娜于2005年6月結婚、2018年7月離婚,但一名已婚的武術教練阿龍明知娜娜當時已婚,竟在娜娜婚姻存續期間,與對方發生婚外情長達6年,兩人除了聊天互訴愛意,還多次相約到旅館等地發生性行為。直到2023年5月離婚后,人夫才得知自己曾被戴綠帽,而娜娜也向他坦承婚生子女A與他并無血緣關系,經DNA鑒定,人夫確認A真的不是他的小孩,因此憤而向阿龍提告求償新臺幣100萬元。
另一方面,由于人夫誤認A是他的婚生子女,從出生后到發現非親生為止,共撫養67個月,阿龍因此受有免為支付A扶養費用之不當得利,依法平均計算,要求阿龍返還67萬元等語
阿龍挨告后否認與娜娜通奸生下A,他指出,娜娜曾說“那時候我還在婚內,我前夫叫我生的,說他會視如己出”等語,認為人夫在A出生前早已知道A非其婚生子女并自愿扶養。
證人娜娜到庭證稱,自己因上阿龍的課程認識對方,雙方約于2014、2015年間開始跟阿龍交往,至2023年4月分手,已婚石兩人2、3天就會見面一次,幾乎每次見面都會發生性行為,地點是在阿龍的小套房;2023年時,因為A越長大越像阿龍,她只好向原告坦承出軌,親子鑒定后,原告深受打擊。
法院審理,阿龍為碩士畢業,已退休,現于社區大學擔任兼課講師,另偶爾協助管理公司庶務,每月收入不固定約5、6000元,經濟狀況小康,已婚,育有2名成年子女,判定他須賠償60萬元金神撫慰金。另外,67萬元撫養費,法官認為人夫舉證不足以證明有給付扶養費之事實,難認可采。全案可上訴。
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