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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陸配亞亞被要求10日內限期離開臺灣,盼清白離開

    發布時間:2025-03-16 08:38

    在臺灣的陸配網紅劉振亞,在抖音經營“亞亞在臺灣”頻道,遭網紅“八炯”檢舉發表“武統”言論,臺灣“移民署”日前約談劉女后,廢止她在臺依親居留許可,15日再次寄發處分書,限劉女須在接到后10日內限期離境,否則將依法執行強制出境。劉女成為違反“大陸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被廢止居留許可、要求限期離境的首例。

    移民署15日要求陸配網紅劉振亞限期離境,否則將依法執行強制出境。(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移民署”15日要求陸配網紅劉振亞限期離境,否則將依法執行強制出境。

    臺灣“移民署”強調,已依法廢止劉女在臺依親居留許可,并管制5年內不得再申請依親居留。劉女必須遵守臺灣“移民署”限期離境的命令,屆時如不離境,將依法執行強制出境。

    劉振亞15日在抖音上傳一段影片,做為“離臺感言”,她贊揚臺灣的健保制度、人情味、友善,包括曾來臺照顧她坐月子的大陸父母親,也有同樣感受。她話鋒一轉,抱怨原本臺灣“移民署”專員告知她,由于她還有年幼子女在臺,基于人道主義,可改以團聚方式,多留在臺灣6個月,孰料因為網紅八炯的“催促”,臺灣“移民署”15日突然改變決定,要求她10日內離境,劉振亞說,這打亂她對孩子的生活安排,也面臨骨肉分離的倒數計時。

    劉振亞說,她這幾天保持沉默,是因當初臺灣“移民署”約談后,有簽署一分切結書,不再討論相關內容,但想不到近日各種網絡謠言,把她和家人“推向萬劫不復的深淵”,讓她不得不出來發聲,強調自己從未有過假結婚或二婚歷史,稱“即使離開,我也希望是清白地離開”。

    劉女遭檢舉后,本月12日又有社群媒體賬號“恩綺”、“小微”兩名陸配遭臺灣“移民署”約談,言論沒有劉女那么嚴重,另名在臺北經營飲料店、被網友稱為“統戰手搖飲”的陳姓陸配,14日也在臉書PO出臺灣“移民署”6日寄發的通知書,要求她說明是否在大陸設有戶籍或領有護照,并提出相關證明文件,陳女對此怒嗆“人比鬼還可怕!”

     來源: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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