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網紅“亞亞”(本名:劉振亞)因涉及宣揚“武統”,遭到“移民署”撤銷居留許可,她不服提起訴訟,被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引用兩公約第20條,認定有鼓吹“戰爭宣傳”事實,裁定駁回聲請。而在今(25)日,亞亞已經購買機票,將于晚上搭機回大陸。
▲亞亞老公(左)首發聲。(取自中時新聞網直播)
根據“移民署”法規,強制驅逐出境處分書,會載明處分人個資以及被驅逐的理由,而“移民署”執行時,會讓同性別的“移民署”人員,檢查處分人身體以及攜帶的物品,同時派員戒護到機場或港口監視出境,并把證照或旅行文件交給機長、船長,又或是其他授權人員保管,若處分人有明顯抗拒出境,或是脫逃的疑慮,“移民署”可派員護送到被遣返的地方。
而根據《ETtoday新聞云》今天報導,亞亞預計在晚間6點15分到機場,可能搭乘晚間7點45分飛廈門或是8點45分飛往福州的班機離境。
來源:中時新聞網